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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财政部新闻办公室发布了有关调整部分商口进出口关税税率的文件,表示自2007年6月1日起为进一步控制高能耗、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出口,增加能源、资源类产品、关键零部件的进口,促进贸易平衡,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批准,我国将调整部分商品进出口关税税率。今日《国务院调整商品进出口暂定税率的通知》正式颁布,其中14个税则号涉及到铁合金相关品种,而其中硅铁、铬铁出口关税由10%再次上调至15%令铁合金业者尤为关注。而当前异常火热的锰系合金不在调整之列更让业者大感意外。 出口暂定税率调整表(2007年6月1日执行) 序号 | 税则号列 | 商品名称(简称) | 现行税率(%) | 调整后暂定税率(%) | 1 | 28257000 | 钼的氧化物及氢氧化物 | | 15 | 2 | 28417010 | 钼酸铵 | | 15 | 3 | 28417090 | 其他钼酸盐 | | 15 | 4 | 28418040 | 偏钨酸铵 | | 5 | 5 | 26020000 | 锰矿砂及其精矿,包括以干重计含锰量在20%及以上的锰铁矿及其精矿 | 10 | 15 | 6 | 26040000 | 镍矿砂及其精矿 | 10 | 15 | 7 | 26100000 | 铬矿砂及其精矿 | 10 | 15 | 8 | 26131000 | 已焙烧钼矿砂及其精矿 | 10 | 15 | 9 | 26139000 | 其他钼矿砂及其精矿 | 10 | 15 | 10 | 72022100 | 硅铁,含硅量>55% | 10 | 15 | 11 | 72024100 | 铬铁,含碳量>4% | 10 | 15 | 12 | 72024900 | 铬铁,含碳量≤4% | 10 | 15 | 13 | 72028020 | 硅钨铁 | 10 | 15 | 14 | 72029100 | 钛铁及硅钛铁 | 10 | 15 |
一、2004年以来我国铁合金行业宏观调控力度不断加大
2004年至今,为确保行业可持续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宏观政策来限制铁合金行业的产能过快增长,按照时间顺序分列如下: 1、2004年12月29日,财政部、国际税务总局下发通知,自2005年1月1日起,取消铁合金商品的出口退税政策; 2、国家于2005年开始开展铁合金行业准入审核工作。 3、国家于2005年8月开始进行环保整治。其中焦点为“锰三角”。经历近一年半时间后,该地区环保验收于2006年12月正式通过。 4、扩大取消出口退税的范围:2006年1月1日起,将国家2005年开始取消的出口退税的铁合金产品扩大到金属硅、钼精矿等。 5、行业准入及差别电价:2006年1月10日国家发改委公示首批符合《铁合金行业准入条件》的70家铁合金生产企业名单,06年11月正式公示第二批符合《铁合金行业准入条件》的113家铁合金生产企业名单,并计划于2006年底2007年初公示第三批准入名单。今后,国家将对未进入名单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铁合金企业采取差别电价等调控措施。附:差别电价内容:从2006年10月1日起,淘汰类加价1角钱,限制类加价3分钱;从2007年1月1日起,淘汰类加价1角5分钱,限制类加价4分钱;从2008年1月1日起,淘汰类加价2角钱,限制类加价5分钱。具体执行中,各地可结合实际进一步提高标准。 6、金属锰行业准入:2006年8月《电解金属锰企业行业准入》条件全面开始执行。该政策将金属锰行业门槛提高为:单条生产线规模达到10000吨/年及以上;企业总的生产规模达到30000吨/年及以上。现有电解金属锰企业中单条生产线生产能力3000吨/年及以下的生产设备必须依法淘汰。此外,该政策还加强了金属锰行业的环保措施。 7、出口关税新政:2006年11月,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商品进出口暂定税率的通知出台,该政策调整了部分铁合金产品新的出口关税税率及部分合金的新增出口关税。其政策具体涉及:将硅铁,硅锰、锰铁、铬铁四大普通合金品种出口税率由5%提高为10%;新增钒铁,钼铁,钨铁等特种合金品种10%的出口关税。金属锰出口关税为15%;该政策“神秘迅速”出台。在年底的铁合金市场上掀起了不小的波澜,相关产品出口受阻转为内销,加大了国内市场的交易低迷状况,直至2006年12月中旬外销市场才有所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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